2006年1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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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备专用大巴驳客”彰显执法文明
杨维立

  据《宁波晚报》1月8日报道:为更好地维护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秩序,该市今年每个县(市、区)将至少备有一辆以上的大巴作为驳客专用车辆,在春运期间24小时待命,一旦查获黑车,车上乘客将通过这些车辆转运出行。而各客运车站在春运期间将设立一个可容纳一定数量旅客的滞留室,并配备应有的设施。如果是在晚上查获“黑车”,通常情况下是将旅客送到滞留室,第二天由客运车站负责安排及时出行。
    看了这样的消息,如同冬日里的暖风拂面,令人为之振奋。春运是一年中运力最为紧张的时候。然而越是运力紧张的时候,“黑车”就越容易钻空子“捞一把”,一些“黑心”的个体车主根本不具备运输资质,司机也没有驾驶车辆的资质,受经济利益驱使,他们仍偷偷上路,大肆揽客。这些“黑车”“带病”行驶,超速行驶,私拉超载,强买强卖,疲劳驾驶……凡此种种,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,也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。
    惟有将“黑车”逐出营运市场,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春运安全环境,让大伙都能过个欢乐、祥和的春节。但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,我们也发现,一些地方在查到“黑车”后,对车上的乘客没能妥善处理好,带来了诸多的问题。“黑车”车主和驾驶员往往不甘心“束手就擒”,与执法人员死磨硬缠。执法人员即使想驳客转车,因分身乏术,或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,常常是心有余力不足。于是,有的执法人员干脆将车上的乘客一赶了之,不闻不问。于是,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乘客帮着“黑车”说好话的咄咄怪事。
    对此,宁波市各地自备大巴作为驳客专用,方便乘客转运出行。离目的地近的,自备大巴尽可把乘客送到家;路程远的,尤其是在雨雪天和夜晚,自备大巴将客人送到车站的滞留室里等待,予以分流。此举真可谓抓到了点子上。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,提高了执法质量。既彰显出一种人本意识和高度的人文关怀,也体现了一种真抓实干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。上述做法必定能赢得乘客的心。对此,凡有良知的乘客岂有不配合的道理,哪有不叫好的?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何愁没有乘客站出来指证“黑车”?何愁执法力量势单力薄?这样做,打击“黑车”将事半功倍,既起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,预防交通事故的作用,又让乘客从宜人的服务中,真切地感受到执法的人性化。从而,树立了执法人员的新形象,密切了党群、干群关系,也促进了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治社会的完善。
    因此,在今年的春运中,笔者建议各地不妨学学宁波的上述做法,在严厉打击“黑车”的同时,善待“黑车”上的乘客。